上好“安全”这道菜,农家宴有了“泰州标准”
在农村,家逢红白喜事,街头路边搭个棚、支口锅,就能把事办了。然而,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厨师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缺少消毒等,也致使农村家宴用餐安全存在极大隐患。
“过去办酒席要搭棚子,一场下来也得花个1000元左右,现在到这儿办,不用风吹日晒,开销省了不少,吃得也更放心!”11月21日,刚刚竣工的泰州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屠桥社区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开始试运营,村民曹裕一家“尝鲜”,在这里热热闹闹地办了场酒席。
这个占地1000平方米的标准聚餐点由闲置用房改建而成,可同时容纳600人聚餐,村民只需缴纳少量的水电开销就可以申请使用。宴客大厅敞亮整洁,厨房还配备了更衣、洗菜、洗碗、烹饪、冷菜等备餐隔间,并安装了高清摄像头,整个备餐流程实时透明。
早在年初,像这样后厨配置不输大饭店的聚餐点已经开始走俏。今年2月,全省首个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在医药高新区明珠街道怡和花园建成投用,并配套出台全省首个《农村集体聚餐准入制度》,对厨师准入有了明确规定。现在,聚餐点已经成了附近居民承办家宴的首选。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一直是食品安全的‘老、大、难、险’工作,也一直是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泰州医药高新区食安办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孙静坦言,从“搭棚支锅”到“进点办宴”,不止农村集体聚餐方式有了改变,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更有“硬核”保障。
统一名称格式、统一制度上墙、统一明厨亮灶、统一厨师公示、统一备案驻点、统一保险护航……在全省首个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建设过程中,医药高新区先行先试,探索出了一套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管的“高新模式”,从而既管好了聚餐点、又管好了厨师。
一方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申报备案制度,由举办者、承办者或食品安全协管员提前将举办时间、餐次、地址、参加人数、菜单、承办厨师等内容登记备案,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各食品安全协管员随时对食品原料进行采购查验、对索票索证情况进行检查、对帮厨人员个人卫生进行监督等,严禁采购过期变质“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宴席的菜肴实行每种菜品125克以上专用冰箱48小时留样制度。
另一方面,明确家宴承接厨师及工作团队必须持有《医药高新区民间厨师培训合格上岗证》和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2018年底,全省首家区级民间厨师协会在泰州医药高新区成立,全区首批66名民间厨师实现“持证上岗”;今年7月,该区首届民间厨师争霸赛现场摆擂,为民间厨师提供业务展示和提升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医药高新区食安办还为怡和花园标准聚餐点配置了全省首个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只要在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举办‘农家宴’活动的老百姓,均可享有食品安全责任险带来的保障。”医药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处长谢征征介绍,该保险由政府买单,投保后一旦发生因农村聚餐而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原本由办酒席人承担的经济赔偿,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由保险承担。“通过正向引导百姓‘进点办宴’,有利于进一步破解农村集体聚餐这个‘老大难险’问题。”
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口碑鹊起”,也吸引了不少临近江都地区的民间包厨申请入会、“跨区作战”,“高新模式”的示范带动效应逐步显现。
11月1日,由医药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主导制定的江苏省首个关于集体聚餐点的市级地方标准《农村(社区)聚餐点建设规范》和《农村(社区)聚餐点服务规范》正式实施,其中包括聚餐点选址、场所内部设置、人员及管理制度、场所标示;聚餐点服务的服务条件、人员要求、服务程序、餐饮服务要求、安全与应急处理、服务质量监督与改进等量化要求、硬性指标。
11月6日,国家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组到泰州开展督查,工作组副组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在走访屠桥社区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时,对示范点的建设工作表示肯定,他希望高新区将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打造成江苏样板乃至全国典范。
孙静表示,下一步,医药高新区将依据农村(社区)聚餐点的建设、服务规范,不断复制、推广全省首个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的建设经验,更好地保障农村社区群众的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更放心、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