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三大举措

来源: 时间:2020-04-09 点击数:

近期,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常州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作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主要凭证,合格证将成为食用农产品的“身份证”、生产者的“承诺书”、质量安全的“新名片”。此举是借鉴工业品合格证管理模式,由生产者根据生产情况自主开具,生产过程严格遵守农兽药使用规范,并承诺其农产品符合国家农兽药残留限量等强制性标准。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管局两家联合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得到省部领导的高度认可。此项工作目前进入培训宣传阶段,今年7月到明年3月将进入全面推广阶段,明年4月起全面实施。

一、推进部门协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协作,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农业农村部门督促生产主体主动严控生产过程,全面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市场开办者查验并留存进入市场销售者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或合格证明文件的,应当经市场开办者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采购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食堂等要查验供货者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运用标语、展板、宣传彩图、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宣传合格证制度,做到醒目易懂。积极宣传合格证制度推行工作的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落实合格证制度的共治氛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实现推行主体全覆盖,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查验有据,同时倡导市民买菜查看合格证。

         三、强化激励约束。对率先推行合格证的种植养殖生产者提供政策倾斜和项目支持。各类展示展销会产品、各类品牌、标准化基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等应带头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对未实行合格证制度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将不给予项目支持,不推荐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不推荐参评各类品牌和奖项,不推荐为标准化基地、养殖场等示范主体,不推荐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以及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等。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将开具和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严查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对虚假开具合格证的、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主体,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推动纳入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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