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来源: 时间:2020-05-20 点击数:

为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从体制机制上夯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去年9月,扬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平安农机”建设的通知》,明确要求以“柳堡模式”为引领,加快构建“政府牵头、农业主抓、部门协作、延伸至村、共管共治”的农机安全治理体系。目前,全市所辖宝应、高邮、江都、仪征、邗江、广陵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部发文对这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重点从四个方面加以推进。

一是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农机具面广量大、遍布农村的特点,各地明确要建立健全镇(乡)、村(居)农机安全属地监管体系,将农机安全生产列入镇政府大安全工作中部署与考核,重点加强镇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齐村(居)农机安全协管员,健全完善镇村监管网络。同时,县级政府对农业农村、应急、公安、住建、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对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今年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6个县(市、区)、3个功能区都以文件形式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

二是全面构建农机安全监管体制。县级层面成立以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农机安全议事会商和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镇级层面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安监站、农服中心等单位为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农服中心的农机安全监管职责,村协管职责,以及镇安监、公安的协同配合职责。村级层面每个村要配备 1 名专(兼)职农机安全协管员,由各乡镇制定村级协管员管理办法,进行专项考核奖励,推动工作落实。今年全市计划建设农机安全乡镇15个。

三是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效能。着力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规范开展牌证核发、机具检审、驾驶考试、安全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农机政策性保险、农机报废更新等惠农政策确保全覆盖。2019年全市在册大中型拖拉机检审率达到90%,参检大中拖的投保率达95%。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针对上道路拖拉机(含变拖)、产地粮食烘干场所等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

四是全面加大农机安全建设投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为乡镇农机监理员统一办理行政执法证件,配备统一标识人的行业执法服装、数码相机、执法记录仪和应急救援设备。解决村级协管员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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