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收购环节稻谷补贴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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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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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县财政部门获悉,经过企业申报、会计师事务所核实,东海县28家符合补贴条件的粮食收购企业的补贴资金全部直接支付到公司账户。2019年,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公司收购和储备轮换稻谷9.48万吨,发放补贴资金767.98万元。补贴资金的发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粮食收购企业资金紧张状况,有助于企业粮食储运和加工。
此次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执行市场化稻谷收购的县内企业,申请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的企业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有营业执照和粮食收购许可证;有固定的收购场所和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具备与收购相匹配的检、化验设备,人员和输送、清理、除杂等专用机械;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机构;定期向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流通报表;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购发票进行收购;收购资金采用非现金结算。
在整个发放补贴的过程中,县级粮食部门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补贴发放规定做好补贴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确保了补贴资金准确无误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