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
为了更好的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对常州市乡村振兴现状认识及看法,我们组织开展了一次网上问卷调查。情况分析如下:
此次调查问卷共设计了15个问题,从结果来看,大部分受访者对乡村振兴战略有所了解,知晓率占到了86%以上;大部分受访者的家庭收入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保持稳定或有所增加,其占比在83%以上;大部分受访者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非常有必要,其占比为81.4%。当然,也有很多受访者对乡村振兴的某些方面,比如在农村土地的承包和流转政策方面,不满意的占了23.26%;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不满意的占了30.23%;在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方面,不满意的分别占了39.53%和34.88%。这些数据表明,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农民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面貌上得到了一些发展,但是依然存着诸多不足和短板,需要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加以改进,以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农村百姓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1、完善财政支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力度,集聚资金,精准投向,避免多头分散投入,防止出现农业资金使用“零散小乱”的现象。加快“资金改基金、无偿改有偿”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吸引金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加大省市农业基金联动力度,形成合力支持地方发展。
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坚守农村集体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提升,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多方共赢,重塑城乡土地权利关系。
3、重视农村住房更新改造。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对农村住房翻建改造的政策指导,完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更新管理办法,有效整合释放土地资源,允许村民依据规划有序实施旧房更新改造,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确保在“住有所居”的前提下尽力实现“住有宜居”。
4、细化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中央、省《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都已下发,但市级部门层面具体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改革措施尚未研究制定,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指导,围绕人口、土地、财政、金融和产权等任务,尽快制定出台可操作的配套改革措施,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抓住关键、试点引路,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推动常州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