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仪征:“三步工作法”确保村级工程项目“阳光”建设
2020年下半年以来,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纪委监委聚焦村级工程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查、管、防”三步工作法,扎实开展“小切口”专项治理。
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查”
仪征市纪委监委梳理分析近3年村级工程建设领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走访发改、行政审批、住建、审计等部门了解的情况,选择部分类别工程作为治理重点。选定重点镇、重点村,通过查阅台账、个别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在仪征市部署开展村级工程专项治理,由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牵头,整合乡镇纪委、财政、农经、住建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开展交叉检查、重点抽查。截至目前,发现问题线索15条。
以制度为基础规范“管”
仪征市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要求各村每年年底将新一年拟实施的工程项目计划报送至乡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必要性、资金来源严格审核,通过后方能纳入年度项目库。围绕招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以金额大小设置三个档次,实施分级管理。各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牵头开展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移送镇纪委。对重点工程实施两审制,误差较大的追究一审机构责任,并移送纪委倒查违纪问题。
以平台为依托有效“防”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小微工程监管模块,同时开发了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行电子化招标,并与村级工程监管模块实现关联,设置多项预警指标,加强实时监管,自启用以来,产生预警信息20余条。制定印发了《仪征市小微工程模块运用监督管理办法》,对责任主体及录入、审核、监管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下发督办函,目前已下发督办函7份,推动平台常态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