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三步走”促进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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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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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加大力度促进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机制“育”企。完善本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农产品加工型、一二三产融合型等10类农业企业认定标准,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机制,2020年太仓新认定县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目前全市共有苏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2家,其中省级以上5家。二是集聚要素“引”企。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载体作用,为农业企业提供人才、科技、现代装备支撑,促进农业生产产前、中、后多环节紧密衔接,因地制宜培育家庭农场、委托经营等现代化经营组织,截至2020年底,园区内共入驻农业企业141家,1家家庭农场入选了2020年度全省家庭农场典型案例。三是夯实质量“强”企。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不定期针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实行月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通报制,202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99.99%。持续深化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达86%,规上农业企业已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