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创新“河长+” 打造和谐水环境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南京市高淳区成为江苏省唯一入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通报明确,将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给予入选县(市、区)1000万元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高淳水系纵横,因水而兴,拥有“三山两水五分田”的生态黄金比例,全区水域面积占总面积近三成。但一段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水质不稳定达标等问题比较突出。如何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协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加大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记者从高淳区河长办了解到,通过健全河湖长制工作机构,高淳全区形成区、镇(街)、村级368名河湖长的工作网络,将境内344条河流、2座湖泊、16座水库及所有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进行管理与保护,全面落实河湖长工作职责。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尽责,每年开展四季巡河活动。
“随着石臼湖、漆桥河古柏段全面实行退捕禁捕,2020年以来,我们将河长巡查与岸线长巡查护渔相结合,街、村干部和执法人员组成的河长队伍每天巡查不少于两次。”古柏街道总河长、街道党工委书记刘焕英表示,街道还成立了青水渔业公司开展水质资源和渔业资源的保护,8名专业人员在河长制办公室指导下,常态化对河道开展巡查,清理河道漂浮物,保护渔业资源。
高淳区制定了《高淳区全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整治规划》,为“河长+多部门”协同模式提供了政策动力。在区级河长的工作部署下,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协同开展“清四乱”、固城湖退圩还湖工程等工作。
“河长+多部门”模式打破了水生态治理“九龙治水”的困境,通过奖罚结合的灵活执法方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囿于水生态行政违法成本低、公民守法意识不强等因素,行政手段难以遏制破坏水生态行为。“河长+检察官”协同模式正是对上述难题的有力回应。
通过“河长+检察官”打通“行刑衔接”壁垒,加大破坏生态资源的打击力度。固城湖有着丰富的渔业资源,非法捕捞难以避免,影响着固城湖的水生态环境。高淳区检察院积极参与渔政执法工作,联合法院、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协作机制,探索了轻微损害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认罪认罚认赔”的诉前督改办案模式,实现了惩治犯罪、修复公益、保障权益、节约资源的多赢共赢局面。
得益于“河长+”协同模式,高淳整合行政机关内部资源,协同检察机关力量,全方位落实水生态治理责任,实现人与山水林田湖草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