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市场化专业化管护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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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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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号),江苏省发改委、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苏发改农经发﹝2020﹞807号),方案指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范围健全,管护经费保障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方案指出,要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管护制度。2020年底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政策措施,将从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社会主体统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范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对于农村公路、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可探索通过出让冠名权、广告权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进行管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由项目公司和社会资本负责维护)。
因此市场化专业化的管护制度,需要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让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同时保障社会资本的合理收益,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必将开启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崭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