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解读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构建符合淮安农业农村实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力书写好乡村振兴的淮安篇章。
(二)主要目标
1.到2021年12月底,完成全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普查,制定各类别农村公共设施管护实施细则,编制县级管护责任清单。启动金湖县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工程。
2.到2025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基本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的示范效应基本呈现。
3.到2030年,形成具有淮安特色的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机制,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在全市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
4.到2035年,全市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并管护到位。
二、落实管护责任制度
(1)落实各级地方政府主导责任
(2)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3)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管护监督作用
(4)强化运营企业管护责任
(5)广泛调动村民主动参与
三、建立高效的分类管护机制
(1)完善非经营性设施政府或村级组织管护机制
(2)健全准经营性设施多元化管护机制
(3)创新经营性设施市场化管护机制
(4)梯次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
四、完善相关管护配套制度
(1)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制度
(2)建立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同步落实制度
(3)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管护制度
五、优化多元的资金保障机制
(1)建立政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2)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
(3)完善使用者付费制度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监督考核
(3)开展宣传引导
(4)抓好试点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