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启秸秆禁烧模式

来源: 时间:2017-05-25 点击数:

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昨日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6月30日前均为今夏秸秆禁烧期,由此开启了2017年秸秆禁烧模式。2016年,江苏在禁烧期间,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仅发现1处秸秆焚烧火点,未发生因秸秆焚烧或抛河引起的严重污染事件。

根据各地夏、秋两季开镰时间,江苏将今年夏季秸秆禁烧期确定为5月15日-6月30日,秋季秸秆禁烧期为10月1日-12月31日。在这两个时段内,省环保厅将启动秸秆禁烧巡查工作,重点巡查沪宁、沿江、扬溧、京沪、盐徐、宁连、宁杭、宁通等高速公路,宁杭、沪宁高铁,禄口等机场周边区域以及南京、镇江、扬州、淮安和泰州市。对在禁烧时段环保部通报和省级巡查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省环保厅将直接通报当地设区市人民政府,有关考核项一律按0分计算。

  • 项目咨询一部:025-83713053

    项目咨询二部:025-83117011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