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携手贫困人口奔小康

来源: 时间:2016-10-17 点击数:

    今天是第三个全国“扶贫日”,我省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表彰了一批先进典型,这必将对凝聚全社会之力关爱低收入群体,对营造扶贫济困光荣、脱贫致富光荣的良好氛围起到积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一个标志性指标。江苏作为东部沿海省份,标准定位应当更高,“十三五”时期不仅要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且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就体现在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上,体现在老百姓收入提高上。

按照国家标准,现在我省的脱贫任务已经提前完成。但也要看到,全省区域和城乡发展差距还比较大,扶贫开发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从城乡看,农村是重点和难点。去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257元,这个数字看上去不算低,但城乡居民间的收入绝对差值仍逐年增大,更重要的是被这个平均数所掩盖的、达不到这个水平的农户还大量存在。从区域看,苏北是短板。这些年苏北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苏北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落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5000元。全省农村60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90%以上分布在苏北,省定821个经济薄弱村主要在苏北,6个重点帮扶片区全部在苏北。可以说,我省扶贫开发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在苏北,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必须聚焦农民、聚焦欠发达地区。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中央确定的基本方略,也是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核心要求。我们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到扶贫对象情况精准,扶贫资源投向精准,扶贫项目措施精准,脱贫致富效果精准,确保全面小康“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同时,我省有条件、有基础、有必要通过一个区域的整体发展,带动一方百姓普遍富裕起来。要把推进区域整体发展与低收入农户增收相结合,创新思路举措,统筹谋划区域发展和扶贫开发工作,让扶贫脱贫成果在区域整体发展中得到有效巩固和提升。还要看到,扶贫济困人人有责,社会扶贫蕴藏着巨大潜力。要积极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发动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形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既是中央给我们下达的“作战令”,也是我们对全省人民立下的“承诺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实,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扶贫工作,确保全省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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