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为农村留守儿童 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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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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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省政府召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源头解决等系列措施,为留守儿童撑起“保护伞”。
据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开展的调查展示,目前江苏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4.2万人,占农村籍儿童总数的2.9%。此次《实施意见》就是为了解决重生活保障轻关爱服务的问题,形成系统的关爱服务体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
“要引导农村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推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推动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地入学。”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表示,《实施意见》强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关键要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减少留守儿童现象。
省妇联副主席常胜梅称,下一步省妇联将联合社区、学校等社会力量,大力推进居家就业工作,吸收农村妇女就业资源,做到“离乡不离家”,以此保证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
《实施意见》还要求,强化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政府保护的主导责任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沙维伟指出,将大力支持爱心企业参与,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设置心理咨询室,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促进留守儿童心理、人格积极发展;也会以家庭寄养、代养、助养等形式,切实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