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村振兴注入司法力量
乡村振兴离不开司法护航,为更好地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以司法助力农民和乡镇的合法权益。不久前,江苏省乡村振兴局规划项目处党支部、省高院民一庭党支部在张家港举行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共同签订《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创建党支部共学共建协议》(下称《协议》)。《协议》拟共建一批“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妥善处理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共同建设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和文明乡村。
早在2019年,江苏省高院就开展了“一法庭一品牌”的创建活动,截止到2022年,全省已有303家人民法庭,目前大部分的法庭都是面向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省高院的工作人员表示,处理农村的纠纷不可以一刀切,在化解纠纷的同时,要共同引导依法制定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推动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建设文明乡村才是目的。面对大大小小,案情不一的农村民情,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出了各自的法庭特色。
泗洪县人民法院打造了“村理小法庭”将庭审开到村里,推行调解员+村居干部+法官三级解纷机制,成立3年来,诉前化解近千件民事案件。工作人员说:“我们最大的特色就是‘研案会’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村居干部及村民代表以座谈会的方式进行研讨。让村民建立起了‘有理可诉,有法可依,公平透明’的司法意识。”
作为“省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的张家港法院锦丰人民法庭,以“聚焦一个问题、依托一个平台、打造一张网格”为核心,打造“非诉无声”品牌,建成诉讼与非诉讼相融合的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两年来,诉前成功化解684件,其中申请司法确认362件。为进一步深化基地创建,带动基层单位和群众投入兴村建设行动,提升乡村振兴的整体合力提供有力的支持。
江苏各地法庭定期深入基层主动将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在保护农村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农业综合开发及农业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及法治引领建设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下一步,省高院民一庭党支部、省乡村振兴局规划项目处党支部将共同探讨以法护航乡村振兴的新思路、新模式、新路径,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进一步融合,精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司法环境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