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意见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自身集体经济发展现状,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模式,注重规模与效益互动并进,制定出台了《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强调农村集体经济是富民强村、社会稳定和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各街道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主体。进一步明确了集体经济"十二五"后三年发展目标,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加大对村级经济的扶持力度,全面推进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创新发展模式。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契机,以规划为引领,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方式。积极鼓励、支持街道、村(社区)抱团发展,国有、集体经济扩大联合合作发展,及集体经济跨区域发展。三是优先配置资源。开发区实施供地、项目、配套三优先服务:每年优先保障每个街道50亩用地指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在引进投入少、产出快的优质项目时,优先配置给街道、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将优质地段、地块、资源优先配置给街道、村(社区)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四是鼓励扶持发展。开发区设立项目投入奖励、项目租金奖励、项目财力奖励、实现目标奖励等,保障和鼓励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如经开发区批准,且由村(社区)参与50%以上抱团发展的集体经济项目,给予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上述项目完工后,仍逐年给予5元㎡月至15元㎡月不同的奖励。同时提供指导服务,助推开发区集体经济发展全面转型升级。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