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四举措"确保国庆期间畜产品安全

来源: 时间:2013-09-29 点击数:

    为确保国庆节假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灌云县落实四项措施,全力抓好节日期间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监管。严格执行规模养殖场(户)监管制度,落实乡镇动物防检人员实施"一对一"监管,明确要求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是畜产品安全责任主体,严禁乱扔、出售病死畜禽,病死畜禽一律实行无害化处理。
  二是抓好畜禽产地申报检疫。按照农业部畜禽产地检疫规程和江苏省产地检疫报检制度的要求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每一批次动物,及时到点、到户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离开饲养地。
  三是严格生猪屠宰检疫。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派驻动物检疫人员实施驻场检疫,严把入场生猪查证验物、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出证、无害化处理"五关",并严格落实屠宰场(点)"瘦肉精"自检和监督抽检制度,对检出的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依法监督屠宰场(点)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出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加强畜产品经营环节检疫监督。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县内农贸市场、乐天玛特灌云店、振大超市等肉品专卖店开展专项检查,要求超市畜产品经营负责人要严把入场关,必须凭有效检疫合格证明购进、经营畜产品。并现场抽取10份生鲜猪肉样品送省畜产品检测中心进行"瘦肉精"检测,合格率100%。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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