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关于推进农业保险和家庭农场互动发展的思考

来源: 时间:2013-11-19 点击数:

    家庭农场是一种重要的新型经营主体,其能否健康发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农业保险的有效互动。家庭农场的加快发展,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业保险的市场化进程。两者良性、互动、健康发展,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一、扬州市农业保险和家庭农场发展概况
    1、农业保险发展情况。农业保险是国家继取消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后的一项重要强农惠农政策,遵循丰年积累、灾年调剂、以丰补缺、市场运作和农民自愿的原则开展。扬州市自2007年启动实施农业保险工作,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5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比重达73%;累计提供约180亿元的风险保障;市县两级巨灾风险准备金累积达2.4亿元;保险品种由最初的5个拓展到37个品种,基本实现农业产业全覆盖,其中我市自主开发肉用仔鹅、肉(蛋)鸭、莲(荷)藕等保险品种;风险责任实现区域性自然灾害和动物疫情基本全覆盖;承保主体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基本全覆盖。目前,在“联办共保”模式下农业保险主要依靠行政推动,市场化程度不高。
    2、家庭农场发展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登记注册家庭农场77个,户均经营者2.74人。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特点:一是经营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全市77个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共23508亩,户均305.3亩,其中连片规模经营19087亩,占比81.2%。二是经营品种以种养业为主。全市77个家庭农场中从事种养业的有25个,经营面积15939亩,占67.8%,其中,从事粮食种植的有11个,经营面积13334亩,占56.7%;从事水产养殖的有13个,经营面积3438亩,占14.6%;从事设施农业的有27个,经营面积2794亩,占12%。三是生产经营以自有资金为主。由于需要支付土地流转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大型农机设备等,资金投入规模大,对融资需求旺盛。目前,家庭农场在粮食托市收购政策下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自然风险和疫病风险。
    二、家庭农场和农业保险互动发展的紧迫性
    1、家庭农场需要农业保险“保驾护航”。农业生产主要面临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两大风险。市场风险方面,为稳定粮食生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避免因市场价格波动对广大农民、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收入造成重大影响。自然风险方面,目前国家主要通过农业保险政策工具和灾后救助等途径进行化解。对于家庭农场而言,必须通过农业保险进行防范、转移和化解。一方面,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以本家庭为主,由于实行规模化的生产经营,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也相对积聚、集中,对于单个家庭来讲,自然风险的承受能力有限,需要农业保险这把“保护伞”转移和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另一方面,普通农户经营性收入只占家庭收入的10%左右,即便遇到自然风险,对其生产生活影响不是很大,因而经营一亩三分地的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远低于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而家庭农场以经营农业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经营性收入占比一般达80%左右,一旦遇到自然风险,很有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对生产生活必将造成极大影响。实践也表明,随着农业保险的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也稳步提高,户均经营水平也在不断扩大。
    2、家庭农场可以促进农业保险市场化发展。目前扬州市主要种植业和高效设施农业保险采用政府与经办机构“联办共保”的模式,政府和保险公司双方各自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为5:5。政府在农业保险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政策支持、工作协调等方面,偏向于采取行政手段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与其他保险不同,农业保险的市场化发育程度相对较低,需要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市场化发展,而家庭农场就是一个有效的推动工具。家庭农场由于自身风险防范需求高,保险意愿强烈,不但自己投保积极性高,还能牵头带动周边农户投保。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可以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加快农业保险市场化发展进程。
    3、国内外农业保险与家庭农场互动发展的有益实践。国内外在农业保险和家庭农场互动发展方面已有了一些经验和探索,值得我市借鉴。美国是典型的家庭农场国家,80%以上的农业以家庭农场形式出现,美国家庭农场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兜底。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为70多种农作物和牲畜提供保险,保险责任包括自然灾害风险、产量风险、收入风险等。当家庭农场遇到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引起产量锐减、收入减少、存货损失等情况,保险公司都负责赔偿。安徽省合肥市人保财险公司为安徽省首个家庭农场开出了单独的保单,并提供优质服务,家庭农场一旦遭遇自然灾害,保险公司将单独勘察、单独定损、单独理赔。浙江省衢州市人保财险公司推出了家庭农场组合产品保险,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业种植、家庭财产、人身意外、小额贷款保证等4个方面的风险保障。
    三、农业保险和家庭农场互动发展的建议
    (一)提高农业保险服务家庭农场发展水平
    1、扩大保险品种。我市目前开办了29个大类37个小类保险品种,基本实现了农业产业全覆盖,但仍然有部分地方特色农业品种尚未纳入农业保险范围。要联合经办机构加快品种开发,不断拓展品种覆盖面。同时,研究开发针对家庭农场的组合保险,提供农业生产、农机设备、家庭财产、人身意外、贷款保证等全方位的风险保障。
    2、提高保障水平。目前开展的农业保险以保成本(物化成本)为主,保障水平只相当于农作物产值的40%—50%左右。为适应家庭农场加快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提高主要种植业的保障水平,探索开展产值保险,由保产本转变为保产值。
    3、实施优惠政策。一是加大财政补贴。建议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财政补贴力度。二是实施无赔优待。对连续参保的家庭农场,如果连续两年未获理赔,实行费率优惠,保障水平不变。三是降低理赔门槛。实际操作中,对投保的家庭农场实行适度宽松的理赔政策,适当降低理赔门槛,提高理赔标准。对部分设置免赔数量和免赔率的高效设施农业保险险种,如育肥猪、蔬菜大棚、肉鸡、肉(蛋)鸭等险种,适当降低免赔门槛。
    4、优化保险服务。提供个性服务,以家庭农场为单位,单独开具保单、单独提供防灾服务,建立承保绿色通道、报灾便捷通道和理赔快速通道,并为家庭农场提供政策咨询、承保理赔、防灾减损、客户回访等“一站式”服务。提高理赔时效,高效农业定损后一周内理赔到位,主要种植业定损后一月内理赔到位。
    5、加大金融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银保合作,对参保家庭农场,金融机构优先授信并提高信用额度。拓展抵押物范围,试行保单抵押。同时,对于信誉记录良好、按期还贷的家庭农场,金融机构给予利率优惠。
    (二)提高家庭农场促进农业保险市场化发展能力
    1、引导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出台支持和鼓励政策,引导农地向家庭农场流转,鼓励家庭农场适度扩大经营规模,稳定生产经营。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家庭农场覆盖全市60%左右的农地面积,并覆盖全市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
    2、提高家庭农场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对家庭农场的项目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加大基本设施投入,兴建灌排设施,提高设施农业比重,提高抗风险能力。
    3、深化家庭农场对农业保险认知。对家庭农场负责人深入宣传农业保险的政策性、惠农性和重要性等,重点宣传补贴政策、风险责任、防灾要点、理赔规定等。对家庭农场开展专项培训,提高种养技能和灾害防范能力,深化对参保的必要性认知,引导他们积极投保参保,享受农业保险优惠政策。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扬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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