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新农合政府补助再增40元

来源: 时间:2013-12-24 点击数:

    近日,从响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传出消息,2014年,该县新农合资金筹集已经全部结束,与去年相比,在新农合资金筹集上政府补助再增40元,达到每人320元。
  响水县自2004年开始开展新农合医疗,经过十年的发展,参合人员已由2004年的28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48.9万人,仅今年1至11月份就累计为参合居民报销医药费1.6亿元,真正为参合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2014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居民个人缴费80元,各级政府补助320元,比过去增加了40元。人均总筹集资金达到400元。其中:80元用于县乡村门诊费补偿,305元用于住院补偿,15元用于购买商业大病保险。
  参合人在辖区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合作医疗卡可现场报销,需转院治疗的参合人必须到指定医院办理转诊手续,然后到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报备审批。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盐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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