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规范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 规划建设项目统一标志管理

来源: 时间:2014-03-21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建设项目实施和后续管理工作,根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新增43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盐城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农委联合研究制定了《盐城市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建设项目使用统一标志管理办法》,具体做法是:
    一、统一标志使用范围
    田间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排灌闸(站)、机耕道、机耕桥、防渗渠(管道)、田间小型配套水工建筑物等设施;农技服务体系项目,主要包括良种繁育体系、粮食生产服务体系、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中的业务用房、排灌设备设施、配套仪器设施、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等。
    二、统一标志内容
    田间工程项目。排灌闸(站)、机耕桥、机耕道、防渗渠、大型涵洞等建筑物,标注:××××年度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末级渠系或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末级渠系项目为××县发改委、水利局,高标准粮田项目为××县发改委、农业委员会)、项目竣工时间(××××年×月)。其它田间小型配套水工建筑物标注:××××年度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末级渠系或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
    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业务用房、排灌闸(站)等建筑物,标注:××××年度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良种科研繁育体系(粮食生产服务体系、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县发改委、水利、农委)、项目竣工时间(××××年×月),其它设施和仪器设备统一标注××××年度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良种科研繁育体系(粮食生产服务体系、面源污泥监测体系等)建设项目。
    三、统一标志制作要求
    全市同类型项目标志内容一致,统一使用“宋体”字型。县域同类项目标志格式、规格和安装位置必须统一,永久性建筑物项目标志统一使用黑色大理石制作,其它田间小型配套水工建筑物、设备设施和大型仪器项目标志采用喷漆制作。项目标志必须安装或喷涂在醒目位置,且能够永久保留。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盐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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