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2012年8月,昆山市被国家农业部办公厅批准为全国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试点单位。市领导十分重视,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昆山农业农村实际发展情况,认真做好培育试点工作。
目前培育工作已初见成效,一是已对全市农业主导产业建设情况、规模经营程度与近年来农民培训及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情况进行调研,编制了“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和“2014-2018年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意见”。
二是已从现有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企业单位及从事粮食、园艺、水产生产的规模经营户和从事农机操作、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人员中选拔了600名培育对象,并认真组织了每人集中学习12天、实训基地学习活动6次的教育培训。
三是已针对性研制了包括总则、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考核管理、附则等五章十八条的《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及认定管理办法》,并已组织开展申请申报认定工作,预计3月底或4月初将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认定首批新型职业农民,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由市委农工办、市人社局、市农委联合鉴章。
四是已依托昆山农业网,研发建设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平台,设置制度创建、工作动态、个人档案、教育培训、科技服务、经验交流、政策措施、市场信息、互动平台等子栏目,并由专人负责及时更新信息与向上向下互动,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尤其是通过加强宣传和汇报,取得了领导的高度重视,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规范性的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成立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由市委农工办、市人社局、市农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及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到全市各职能部门和各区镇,为昆山市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上有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更为农民的职业化开启了美好的明天。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