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出台

来源: 时间:2014-04-15 点击数:

    近日,淮安市出台《淮安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从经营主体职业化、经营规模适度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和综合效益最大化等方面明确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申报条件。经评定的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对其在新建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设施、农产品品牌等项目方面予以奖补,并优先安排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省级以上财政奖补项目。
    目前,该市家庭农场已发展到457个,共流转土地面积14.2万亩,其中经营规模100亩以下的74个、101至200亩的185个、201至500亩的127个、501至1000亩的53个、1000亩以上的28个。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发改委)

  • 综合保障部:025-83713290

    发展研究部:025-83713053

    咨询服务部:025-83713022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邮编:210000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