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实施壮村工程强健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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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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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在洪泽县高良涧镇大管村发现,原来废弃的池塘整改成了100多亩的鱼塘,承包给了该村养殖大户,仅此一项,一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这是该县实施富民壮村工程的一个缩影。
洪泽县针对群众反映的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县委、县政府通过调研,决定实施富民壮村工程。县财政每年拿出800万元—1000万元的扶持专项资金,用于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配套、贷款贴息和表彰奖励,积极鼓励村级组织、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镇工业集中区、村级创业点,增加集体收入。
该县还结合“创新创业推进年”、“特色产业强化年”、“新型城镇化开启年”等,吸引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回村创办实业,带动土地流转,促进农民致富、集体增收。同时,通过奖补政策带动各村用活用足存量资源,大力发展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提供配套服务,提高劳务性增收比重,力争到2016年底,全县所有村(居)集体经营性收入突破15万元,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百万元以上村达到10个以上。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