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多措并举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2014年是农业部确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为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摆在全年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张家港市采取多种形式,在水产养殖户中广泛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一是签质量安全承诺书:早在年初春节过后,养殖户放养之前,与该市5亩以上规模水产养殖户签订技术指导和服务合同的同时,还就水产品质量安全签订了承诺书,以加强其自律性和自觉性。承诺书的主要内容是养殖户承诺在种苗放养、饲料投入、防病治病等生产全过程中不使用或添加违禁药物,按规定做好各项生产、用药等记录,并鼓励养殖户之间相互监督,畅通举报渠道。一旦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在查证事实的基础上,按法按规接受渔业行政执法机关严肃处理。
二是印制禁用药物名录:在印发给该市渔业科技入户的《示范户手册》附录里面专门印制了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和560号公告涉及的孔雀石绿等31种禁用渔药名录,方便养殖户进行对照,随时可查禁用渔药的名称,避免误碰禁药这根高压红线。
三是质量安全专题培训:在组织水产养殖户培训时,不仅安排上级专家进行技术方面的培训内容,而且还专门制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的PPT,罗列了前几年发生过影响较大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以及不同禁用药物所造成的种种危害性,用图文并茂的形式,播放给参加培训的水产养殖户观看,使其对违禁药物的使用有更加直观的印象和感受,从而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四是加强水质监测预报:按照今年水质监测的目标与任务安排, 4—10月份在该市的塘桥、凤凰等6镇区16个养殖户的1874.5亩塘口进行定点定期水质监测(其中常规鱼塘1020亩、虾蟹塘707.5亩、罗氏沼虾塘120亩),每月1次。主要检测水温、pH值、氨氮、盐份、硫化氢、亚硝酸盐、溶解氧等生产上常见指标。除了上述定点测报以外,对一些已发病或有水质检测需求的,在诊断鱼病的同时,同步进行水质检测,做到治病与调水相结合,标本兼治,避免因为水质因素导致病情出现反复。根据水质状况和检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发布疾病的预测预报,通过“12316”为农服务平台,及时发送短信给其它养殖户。通过水质检测与预报,科学合理调控水质,减少病害的发生和盲目用药现象,使养殖户想不到使用违禁药物。
五是产品定期抽检化验:今年6—11月份,苏州市级抽检水产品24个样品,每月一次,每次4个样品;张家港市级抽检水产品30个样品,其中5月份抽检的5个青虾样品已送检,接下来7—8月份再抽检15个常规鱼样品、9—10月份抽检10个河蟹样品进行送检,主要检测有无孔雀石绿、五氯酚钠、氯霉素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残留。通过抽检,对养殖户保持一定的震慑态势,使其不敢使用违禁药物。
六是规范鱼药经营行为:对该市6家有渔药经营许可证的渔药经营户所经营的渔药品种全部进行登记并录入电脑。同时协同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堵塞违禁渔药的来源,使养殖户没机会购买到违禁药物。
七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水产、渔政等单位人员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不定期对养殖户进行突击性执法检查,特别是在发病的高峰期和上市前,重点检查其日常生产台帐记录,以及用药防治情况的记载。在检查过程中,一方面注重宣传为主,倡导科学用药、合理用药,避免滥用药、乱用药,另一方面,宣传违规使用禁药后所要面临的多种处罚措施,使其自觉不再使用违禁药物。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