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秸秆综合利用有力有利

来源: 时间:2014-06-06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今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徐州市政府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全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将达到420万亩,其中重点地区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240万亩,力争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9%以上。
    为实现年度目标,各地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活动,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食用菌生产、秸秆饲料、秸秆氨气青贮、秸秆集中供气、秸秆堆肥、宽行作物行间覆草、密度板生产、秸秆发电、秸草编织、秸秆工业原料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秸秆机械化还田重点实施区域,包括主城区全部区域、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两侧3公里,以及机场周边10公里范围内。
    徐州市所有产生秸秆的行政村,除整村推进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的行政村以外,都要建成秸秆临时收储站(点)1至2个。除主城区以及整镇实行秸秆还田的以外,全市其他各县(市)区每个乡镇、办事处均要建立1处以上秸秆收储转运中心,面积不少于20亩。
    为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我市加大秸秆利用扶持政策力度,村级秸秆临时收储站(点)、镇级秸秆收储转运中心建设,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扶持环节包括土地租用、地磅及相应配套设施和收购存储等。对各类利用秸秆的企业及加工项目,优先向上争取扶持;免收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类地方行政性规费;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
    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秸秆收贮堆场用地、秸秆固化成型企业、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等项目用地给予支持。给予秸秆初加工企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类别。对各类秸秆及其产品的运输车辆,给予农产品绿色通道待遇。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徐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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