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三定”举措强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来源: 时间:2014-06-11 点击数:

    日前,灌南县农业部门通过定人、定位、定责三项举措,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细化落实。
    一是定“人”。从规划、耕保、地籍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精、能力强、肯吃苦的人员组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小组,专项负责对全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业务指导、工作协调。
    二是定“位”。统筹协调国土、农业、水利、农开等部门及乡镇,确定了年内完成23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任务,并超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预计实施后全县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平均季亩产提高20%以上,年均亩产超过1000公斤。
    三是定“责”。灌南县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对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且目标完成成绩突出的单位将予以表彰;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达到5%以上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将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它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发改委)

  • 综合保障部:025-83713290

    发展研究部:025-83713053

    咨询服务部:025-83713022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邮编:210000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