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6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

来源: 时间:2014-06-20 点击数:

    灌南县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在积极争取并利用好上级各类资金基础上,今年县级财政预算再安排6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这项工作。
    灌南县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在省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购置与手扶拖拉机配套的小型秸秆还田机械再给予800元/台的补贴;对购置并在本县范围内作业的插秧机再给予1000元/台的补贴,力争今年全县水稻机插率达到86%以上,全年新增水稻插秧机等机具超过1000台。为加快秸秆还田离田,灌南县按照10元/亩的标准对全县秸秆全量还田作业给予补贴,同时对秸秆离田作业经综合考核后给予秸秆清运专项补贴,全县秸秆还田率超过60%。此外,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灌南县对于年收储利用量超过2000吨的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按照10元/吨的标准给予补贴,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优先扶持2014年新设秸秆收储利用主体。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发改委)

  • 综合保障部:025-83713290

    发展研究部:025-83713053

    咨询服务部:025-83713022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邮编:210000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