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转变财政支农思路 推进融资改革试点
农业融资难,核心问题是农业领域长期缺乏有效的抵押物、担保物。以往的贴息、奖补政策,大多是锦上添花,无法在风险控制环节,打通银行的审贷关。按照中央1号文件提出“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的要求,2013年,我省财政厅牵头有关部门,联合金融机构,牵头研发了4个适应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推出了“无抵押、无担保,弱抵押、弱担保”的融资新模式,四个产品全部是由省财政承担不超过5%的有限责任风险。我市作为试点县,与南京民生银行合作运行了“惠农贷”金融产品,民生银行为兴化市36家农业专业合作社累计发放贷款3900万元,贷款额度在全省20个试点县之中名列第二位,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农业专业合作社“融资难、成本高”的难题。
近期,省财政厅提出融资支农新思路,强调“要认清改革形势,积极转变工作思路,要从以往重无偿补助,转变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偿和有偿相结合支持政策上来;将以往重审批、争项目,转变到为金融机构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牵线搭桥”。我市根据这一指导性意见,着手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发新型支农融资模式,引导资金供需双方平等互利地开展直接合作。2014年,兴化市财政局会同农口有关部门,与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展开协作,推广运行了“金农贷”和“富农贷”2个金融产品。这两款产品将贷款对象扩大到家庭农场、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单户授信金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期限1年,最长不超过3年,年利率不超过7.8%,借款不需要提供抵押、担保或仅需要提供弱抵押、弱担保,有效拓宽了财政金融支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夯实化解农业融资难的机制性保障基础。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