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七都镇强化五项监管促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

来源: 时间:2014-08-29 点击数:

    近年来,随着村级经济总量不断增大,村级经济业务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村级会计队伍变动较大,新会计财务知识相对缺乏,村级财务管理问题日益突出。为此,七都镇农办积极探索,从财务基础工作着手,以强化票据、帐户、支票、有价证券、印章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一、加强结算凭证领用与缴销管理。镇农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结算凭证,负责保管、领用、缴销凭证等业务。领购本由村会计保管,领用、缴销时,须携带票据领购本,由镇票据管理员负责登记领用、缴销情况。票据领用遵循“总量控制、缴旧领新”原则,每领用一本,镇管理员立即打印票据领用清单并交给代理记帐会计,月末结报时由记帐会计在清单上逐一登记每张收据的入帐情况。缴销时,须提供记帐会计记载的票据使用清单,经镇票据管理员审核确认票据(含作废)全部入帐后,办理票据缴销业务,未入帐的,一律不允许缴销。
    二、加强一村一账户管理。银行存款按村开户,原则上每村一户。除保留一个基本账户外,其余设立的一般账户全面清理销户。个别村如因业务需要确须保留一般账户的,应向镇农办提出保留申请,镇农办请示镇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保留。但村级发生的银行业务原则上都应在基本账户上办理。
    三、加强支票登记备案管理。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由村会计购买、保管和使用,镇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登记备案工作。村会计购买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时,一律将支票拿到记帐会计处进行登记备案。在支票使用时,记帐会计做好台帐登记,记载支票号码、使用日期、金额、用途等信息。月底结报时,记帐会计结合会计凭证再进行一次复核,检查支票使用的连续性和合理性,如有作废支票,须提供作废支票及存根并归档。
    四、加强有价证券管理。村在收取租金等经济业务中收到的承兑汇票和经镇领导同意开立的集体定额存单,各村要妥善保管(建议办理银行保险箱业务,保管存单等有价证券),并报镇代理记帐中心登记备案。村级集体承兑汇票、定期存单不得拆借和用于抵押担保。承兑汇票、定期存单变现须到镇级农办登记备案,并将款项及时解入村集体指定银行帐户。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应做到手续齐全,并报镇代理记帐中心登记备案。
    五、加强印章使用登记管理。村级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实行分开保管,书记印鉴由书记保管,村财务专用章由镇代理记帐会计保管。村会计去银行办理印鉴变更、购买支票等业务时,须向镇财务管理中心申请,由镇财务管理中心进行核准,并由镇代理记帐会计负责登记用章原因、用章日期等信息,村会计在签名栏进行签字确认,归还时也相应做好台帐登记。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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