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公办养老机构试水“公建民营”
为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灌云县将循序渐进地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其核心任务是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近日,灌云县社会福利院以委托购买服务形式,交由民间组织运营管理,标志着该县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迈进出实质性步伐。
近年来,灌云县公办养老机构发展迅速,目前共有乡镇敬老院16所、社会福利院1所,在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承担特殊困难老人集中供养等方面,发挥着养老服务示范引领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职能定位不明确,运行机制不健全、发展活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造成部分国有资产损失浪费,迫切需要深化改革。为此,灌云县民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前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率先在县社会福利院启动公建民营试点工作。
该县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87年,占地10余亩,建筑面积1038平方米,床位40张,是该县最大的公办养老福利机构,主要承担着全县“三无”老人服务管理工作,由于建院时间长,政府投入不足,管理和服务质量历来备受诟病。县社会福利院实行公建民营后,福利院所有权不变,承包人拥有经营权。承包人在为“三无”老人搞好服务的同时,允许承包人通过向社会托养老人获取一定的收益,县民政局将加强对该院的监督管理,明晰产权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从而实现“公建”和“民营”的有效衔接,走出了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新路子。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