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将实现城乡医保一体化

来源: 时间:2014-09-09 点击数:

    为建立统筹城乡、惠民高效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近日,兴化市政府有关文件明确,从2015年起,该市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在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和经办服务上的有机统一。
    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以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9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
    据了解,2014年度兴化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20元。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覆盖全市约135万人口,全年财政补贴总投入近5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配套投入1.9亿元。新机制的整合,标志着我市医疗保障机制向城乡统筹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随着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市将逐步调增补贴标准,让城乡广大居民享受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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