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采取三条措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来源: 时间:2014-11-14 点击数:

    2014年,常州市新北区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强组织、树典型、兴产业、办实事”,促进村级集体增实力,群众增收入,助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1、联合发展物业。以经济薄弱村所在镇为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原则的前提下,通过村村联合、村企联合等抱团发展模式,集中村级财力,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产权独立、保底分红、收益归村”的要求,在区位条件较好,投资回报较高的地段,统筹建设或购置标准厂房,新市民公寓、仓储物流设施、综合农贸市场、商业店铺等集体物业项目,增加物业租赁收入。
    2、产业结构调整。围绕“一村一品”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思路,鼓励有条件的村,以村集体为经营主体或持股的方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特色农业,增加村级集体的资源开发收入。按照“统一规划、自主开发、集中管理”的要求,鼓励拥有历史、文化等资源条件的村,采取股份合作、村有民营的方式,因地制宜的发展“农家乐”,增加村集体的经营开发收入。盘活闲置物业。经济薄弱村要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会堂、学校、村办公场所、生产加工场地等各类集体存量资产,在不改变集体建设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对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进行改建、扩建、翻建。
    3、发展合作经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农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农村富民合作、农村劳务合作,提高村级自我积累、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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