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五位一体”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广大村民对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实行村民自治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金坛市紧紧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以完善村务公开等工作制度为抓手,通过开展法制教育,逐步把各项村务工作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五位一体”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农村社区的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一是抓总体标准,确保创建质量。制定出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总体标准,对村(居)组织、法制教育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村(居)注重实际发展特色,避免千篇一律。
二是抓组织建设,形成创建合力。着重抓好包括村(社区)两委、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村民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抓普法宣传,夯实创建基础。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建立健全基层法制宣传载体,切实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村(社区)级法律服务体系。
四是抓建章立制,规范创建机制。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有效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村(居)民自治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
五是抓监督指导,提升创建实效。通过组织实地观摩、完善硬件设施、加强业务指导等举措,着力提升村(居)干部和村(居)民代表的法律知识水平、政策水平和发展经济与村(居)务管理的能力。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