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力抓六率提升农民矛盾调解工作实效
一是抓组织“覆盖率”。建立矛盾纠纷调解网络,稳妥推进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先后建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实现重点行业专业领域建立调解组织全覆盖,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二是抓排查“预警率”。坚持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每月组织各调解组织驻村蹲点,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要求对重点人员100%排查到位、重点区域100%排查到位、重点领域100%排查到位,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随时上报,实行动态预警、分级管控。
三是抓受理“调解率”。集中梳理矛盾纠纷,属于人民调解范围内的,及时转入调解环节;不属于调解范围内的,转至信访、综治等有关部门处理,确保矛盾不积压、不激化。
四是抓调处“成功率”。根据纠纷复杂程度,合理安排调解力量,对疑难复杂纠纷,安排较强调解能力的老同志担任调解员;对专业领域纠纷,安排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
五是抓协议“履行率”。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培训内容涵盖协议书规范制作、典型案例等内容,并对起草协议书、协议书纠错等开展实战训练,确保协议书规范、严谨,提升培训实效性。同时,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司法确认申请,及时与法院沟通,第一时间进行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六是抓群众“满意率”。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主动约访等方式,对已调结的纠纷案件,回访当事人或所在村(社区)干部,听取他们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调解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