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亿元资金”补贴特殊困难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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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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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灌南县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安排1.03亿元资金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民政优抚对象及80周岁以上老人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
近年来,灌南县始终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责,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全年为1072名城市低保对象和22215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6016.19万元。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为829名集中供养和119名分散供养对象发放供养经费419.95万元。按月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根据苏民福[2011]7号文件规定,对认定符合条件119名孤儿按月打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全年共发放123.81万元。严格落实优抚政策,伤残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老复员军人遗孀生活补助标准实现自然增长,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和“三属”等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定补金2552.47万元。尊老敬老,为11878名80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579.85万元,为建国前老党员、离任村干部等其他人员补贴569.14万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