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五举措”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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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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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灌南县在春节前入户对受灾群众、特困户、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了多项“送温暖”活动。
一是安排1367.33万元用于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生活补助,其中,第一季度农村低保补助1317.31万元、1、2月份城市低保补助50.02万元。
二是安排282.87万元,对全县28287名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及孤儿增发一次性节日补贴。节日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
三是拨付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救助资金325.5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困难,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给予补助。
四是安排专款24.95万元,对全县11所敬老院,3所学校的孤儿及残疾学生,部分低保户、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慰问,切实把党的关怀和祝福送给困难群众。
五是筹集资金283万余元资助2.83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对象,重点优抚对象,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参加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保。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