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建设

来源: 时间:2015-09-08 点击数:

    8月29日,记者从盐城市农委获悉,该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建设进展较好,9个县(市、区)的示范镇均根据要求编制了实施方案,并实施了一批项目,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建设的考核标准也已经确定。

  首批参加生态农业示范镇建设的乡镇分别为东台市弶港镇、大丰区大中镇、射阳县海通镇、建湖县沿河镇、阜宁县益林镇、滨海县滨淮镇、响水县大有镇、盐都区农村经济开发区、亭湖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的考核要求很高。首先在产业生态布局上,示范镇各村建设农牧结合典型模式。其次,投入节约集约方面,化肥、农药减量化使用,化肥年施用量<280kg/hm2、农药年施用量<3kg/hm2;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达75%以上;规模畜禽场环保节约型设施普及率达到70%以上。再次,生产过程清洁方面,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80%以上;主导产业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5%以上;规模畜禽场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普及率达90%以上,生态养殖技术广泛应用;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监管有力,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农产品安全优质方面,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80%以上;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简称“三品”)比重达85%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与利用率达92%以上;无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废弃农膜回收率达90%,示范推广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回收利用。

  通过示范镇建设,一批重点循环农业建设工程得以实施,如建湖县以建湖县弘扬禽业专业合作社为主体,投资80万元建设300立方米地上式沼气发酵池、20kw发电机组、60立方米贮气柜及沼渣沼液综合利用设施,现已投入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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