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抓四大重点工作实施农村改革工程
溧阳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全面现代化。
一是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组织,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组织形式。大力推进农民合作组织与发展高效农业规模化、园区化紧密结合,与乡村旅游紧密结合,与农民创业就业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组织的影响力、带动力。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规范分配制度,提高社员分红水平。落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政策,推进农业加工型、流通型和生产服务型龙头企业建设,探索“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组织模式,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继续实行“留地安置”政策,完善村级留用地的有关政策,并将范围扩大到全市。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加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用地。积极探索 “双置换”改革试点,鼓励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用宅基地和住房置换住房保障。落实省有关扶持和保障高效农业发展的用地政策。
三是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订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意见,鼓励农民采取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每年流转土地3万亩以上。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有形市场,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合同签订和纠纷调处等服务。
四是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均股”、“均利”等形式将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落实到农户。吸引“三资”进入农业,创新农业投入机制,完善农业贷款担保中心运作。实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鼓励农民群众通过投资、投劳等方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险种,完善制度。加快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资、农机、良种、植保等多种服务。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