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实施“六大工程”加快农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 时间:2015-10-14 点击数:

    近日,常熟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满足农民迫切需求为目标,遵循“规划先行、分类指导”、“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统筹推进、建管并重”的基本原则,实施多规合一,加快绘制“一张蓝图”,重点推进“六大工程”。
    一、镇村道路“提档升级”工程。根据《关于常熟市镇村公路提档升级工作的意见》精神,以节约、适用、适度为原则,加快市域公路网优化,持续推进镇村公路提档升级,重点解决通达“组团式”村庄的道路与区域公路网的科学衔接。延伸镇域公交覆盖范围,“组团式”村庄进村道路、桥梁达到通行标准的,开通镇域公交。建立健全市、镇(区)、村三级边界清晰、责任明确、标准统一的道路、桥梁日常养护管理体系。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结合市情实际,统筹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土地综合整理等项目的建设和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全市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解决田间工程配套缺失、农田标准化不够、抗灾能力不强等问题,努力实现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到2017年末和2020年末,全市高标准农田比重分别达到70%和85%。
    三、“畅流活水”工程。按照《常熟市“畅流活水”工程实施意见》要求,用足用好各级财政流域(区域)工程治理、中小河流重点县、城乡河道综合治理、两湖流域治理、望虞河西控水系调整等扶持政策,全面组织实施“畅流活水”工程,加快市域骨干河网综合整治,实施镇(区)、村河道拆坝建桥、坡岸整治和轮浚清淤。到2017年末,基本建成市域骨干水系连通调控体系;到2020年末,基本达到镇(区)、村河道结构性连通。
    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的要求,修编优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5年内不撤并的村庄全部纳入规划范围。合理布局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快集中式处理覆盖范围内污水收集支管网建设。探索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创新,采用ppp模式,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一体化,全面推进集中式处理规划覆盖范围之外综合整治村庄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已建成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行体系。建立健全运行监管和尾水排放监测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到2017年末,实现综合整治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以“组团式”村庄为单位,根据《关于推进全市村庄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的计划部署,围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提高、优秀历史文化传承和发扬、人居环境提升和优化的总目标;按照特色村庄建成“美丽村庄”,重点村庄建成“康居村庄”,一般村庄建成“整洁村庄”的思路;组织实施各类垃圾、生活污水、村庄“三乱”、违法建设、工业污染物、农业废弃物、村庄河道、村民庭院“八整治”,实现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村庄绿化覆盖、饮用水安全、道路通达、建筑特色风貌、环境卫生管理、治安管理、村民自治管理“八提升”,着力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
    六、低效非农用地整治工程。结合村级工业用地整合优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坚决淘汰退出位于村域的生产工艺落后,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全面清理已闲置或改作他用的校舍、仓库、农机库、操场和其他未利用非农用地。对退出的低效非农用地实施综合整治,具备条件的复耕复垦;无法复耕复垦的,依据村庄综合整治规划,建设停车场、小游园等公益服务设施。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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