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农村集体总资产目标突破17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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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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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始终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核心要求。“十二五”时期,苏州富民强村工作扎实开展。农民收入增长连续五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去年苏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58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97∶1;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超过1610亿元,去年村均收入达到776万元,其中有248个村的年收入超过千万元;到去年底,苏州农村“三大合作”经济组织达到4535家,当年分红36亿元(不含福利分配)。
市委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入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在推动“农民富”上取得新成效。一方面,要挖掘农民就业创业增收潜力,另一方面,要提高新型集体经济股份分红水平,同时,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农民利用闲置房屋组建民宿合作社,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特色发展,共享农旅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制定大学生从事农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在生产基地建设、租金补贴、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按照目标,2016年,苏州农村集体总资产将突破1700亿元;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30亿元以上。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