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财政拨付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专项资金 突出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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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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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化市财政统筹省财政专项补助,拨付2016年一季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补助资金1002万元。今年初,市财政按照我市省定农业人口每人每年32元标准编列了2016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补助资金预算4008万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其中70%左右用于管护人员报酬,30%左右用于设施维护。
本次拨付的资金为全年预算的25%,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季度考核的结果兑现奖惩政策。按照《2016度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全年季度考核分为四个组,每组的8-9个乡镇在组织考核前随机产生,对每组排名后两位的乡镇,分别扣除2万元、1万元,对每组排名前两位的乡镇,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补充村庄环境的提升和维护,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功能,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