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四分之三村已完成农村社区股权固化改革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座谈会昨天在苏州召开。据悉,苏州市通过落实“四个百万亩”、促进“四规融合”、推进“一村二楼宇”、深化“三大合作”、实施“三大并轨”等改革举措,走出了一条“村村有物业、户户有资本、人人有股份、年年有分红”的富民强村新路。当前,苏州市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截至今年5月底,累计有966个村(占74%)已完成农村社区股权固化改革任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出席会议。
韩俊表示,苏州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起步较早,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工作推动力度大,亮点纷呈,成效显著,形成了很多值得各地学习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已经不是个别的“小盆景”,而是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特别是近年来,苏州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不断进行新的探索,农村社区股权固化改革、新型集体合作农场发展、“政经分开”改革等,积累了丰富经验,闯出了新的发展路径。
苏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朱民在致辞中说,苏州市坚持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核心任务,积极探索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具体而言,主要是坚持政策创新,着力构建富民强村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拓展多元发展路径;坚持明晰权能,持续深化股份合作改革;坚持精准扶贫,促进村级经济协调发展;坚持依法监管,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下一步,苏州市将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让广大农民更多更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据悉,苏州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提升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苏州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达1610亿元,村均稳定性收益776万元,其中248个村超千万元;农民收入增长连续五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58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97∶1;全市各类农民合作社达到4535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