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每年近亿元补助农村公共服务

来源: 时间:2016-08-02 点击数:

  设立农村公共服务综合补助,市、镇两级每年拿出近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村集体运转保障等公共事务支出。这是张家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一个创新举措。今年4月,该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明确把公共服务业作为下一步发展重点,农村公共服务综合补助政策覆盖了该市90%的行政村。

  去年底,随着最后8个经济薄弱村的年稳定性收入均突破200万元,张家港市在苏州全市各板块中率先实现村村年稳定性收入超200万元。进入“十三五”,张家港将村级稳定性收入和人均稳定性收入相对较低的60个村确定为经济相对一般村,其中村级稳定性收入不足300万元和人均稳定性收入全市综合最低的30个村明确为市级相对一般村;村级稳定性收入不足350万元或村人均稳定性收入不足1000万元的30个村明确为镇级相对一般村,开展结对共建和实施专项补助。

  为进一步助推均衡发展,张家港市在今年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中创新设立了农村公共服务综合补助。“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村一级除了要发展经济、服务村民之外,还要承担一定的公共服务事项,但当前对于公共服务事项中哪些是由市、镇两级承担的,哪些是由村一级承担的,并没有明确界定”,张家港市委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基于这种情况,给予普惠制的综合补助,来帮扶村一级发展”。

  按照政策,对张家港市2015年人均稳定性收入3000元以下的行政村(不含涉农社区和已撤村建居的村),按照村人口规模(村人口数以统计年鉴公布的2015年人口数为准),给予村公共服务综合补助,专项用于村集体运转保障等公共事务支出。其中,人均稳定性收入1000元以下的村每人每年150元,1001元至2000元的村每人每年130元,2001元至3000元的村每人每年100元,市、镇财政分别承担30%和70%。对于按照人口规模年农村公共服务综合补助不足40万元的市、镇经济相对一般村,由市、镇两级财政按照上述承担比例补足。按照人口规模测算,农村公共服务综合补助,每年张家港市级财政承担2300万元、镇级财政承担7600万元,每年总的补助经费9900万元。

  此外,“十三五”时期,该市的市级财政预算安排2.9亿元专项资金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除农村公共服务综合补助外,还包括一系列奖励、补助措施。例如,每年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该市当年新增投资超2000万元的“一村二楼宇”“三优三保”政策项目和村联合发展项目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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