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扶贫“助跑”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累计有199.4万年收入6000元以下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724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实现达标,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3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十三五”以来,我省大力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推动扶贫开发迈上了新台阶。为了促进我省经济薄弱地区和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稳定脱贫,省政府办公厅又于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打好我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助力经济薄弱地区的农产品不仅“种得出”,更“卖得出、卖得好”。
完善政策强化引导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购买来自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低收入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省政府扶贫办主任陶长生介绍,经济薄弱地区农业资源优势明显,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开展消费扶贫潜力很大。近年来,我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在消费扶贫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
但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难、劳动力就业难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产品知名度不高、销售信息不畅,成为制约扶贫产业发展壮大的瓶颈。如何让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群众的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服务变劳务,融入全省乃至全国大市场,是打赢脱贫攻坚战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完善政策,推动消费扶贫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加深入地推进。
此次印发的《意见》注重政策体系的有机衔接,强化消费扶贫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等政策协同,丰富和完善了我省现有扶贫政策体系。“今年我们将聚焦产业、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措施,引导更多企业到经济薄弱地区投资创业,更好地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全力推进脱贫攻坚。”陶长生说。
全力拓宽消费扶贫路径
消费扶贫的最大特点在于不只是搞单向的帮扶,而是凭借市场机制实现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因此,必须注重以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促进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旅游产品等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实现产品销售顺畅与消费品质提升“双赢”。为此,《意见》强化了供需衔接互动,通过创新消费扶贫载体、创新产销对接方式、创新产业经营形式等,全力拓宽消费扶贫路径。
“电子商务是开展消费扶贫非常有潜力的载体。”陶长生说,近年来,我省已先后评定125个电子商务镇、370个电子商务村,这些村镇超一半都设立在苏北的经济薄弱区,有效帮助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上行。据统计,去年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470亿元。今年,我省将线上线下双向发力,强调加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和流通服务网点建设,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完善网络基础设施,鼓励大型电商企业设立扶贫专卖店、电商扶贫馆和扶贫频道,着力通过互联网提高经济薄弱地区扶贫产品流通效率。预计今年全省将创建省级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40个左右,新建“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400个,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610亿元。
同时,我省还将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产品电商等农产品流通企业深入经济薄弱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企业设立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档、专柜。推进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深化农业经营机制创新,提高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竞争力,让其在更广阔的市场竞争中也能立得住、站得稳。
精准滴灌确保有效扶贫
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和经济薄弱地区长远发展。因此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盯住扶贫产品和服务来强化政策举措,确保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群众真正从消费扶贫中受益。
根据《意见》,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结合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经济薄弱地区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水平,并推动改善经济薄弱地区农业物质装备条件。同时,在“互联网+”、旅游扶贫、特色品牌打造等方面提供设计、营销、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指导,支持低收入农户参加相关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在农产品销售、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
《意见》还强调,完善公司、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与低收入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在经济薄弱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切实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保障低收入人口分享收益。“到今年年底,确保完成60万左右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脱贫任务、现有97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全部达标、12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全部‘摘帽’,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陶长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