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四个抓好”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一、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在基本完成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对镇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按照“统一、完整、专业、规范”的要求,每个市区选择1个镇(街道)开展试点,查清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状况,摸清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将清理后的资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委托第三方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引入专业测绘机构,对集体的不动产进行精准测绘。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编码,纳入全市农村集体资产地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二、抓好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在成立苏州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基础上,开发具备在线交易、抵押融资、数据分析、信息发布和监督管理等功能的全市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年底实现所有板块分中心建设全覆盖。同时,主动对接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确保到年底,我市三资监管平台的交易信息与省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购置、处置和交易等行为,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等9类交易品种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等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公开交易。
三、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和监督,提升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建设市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行市、市(区)、镇(街道)、村四级联网,实现对集体“三资”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融合对接各类数据信息平台,着力打造全市统一的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推行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行“村务卡”进行非现金结算,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创新财务管理模式,探索、推广运用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管”,形成出纳驻村、会计驻镇、中介组织代理村级财务,资产交易管理在线公开运行的新型监管模式。加强审计监督,实施村级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定期审计,开展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征地补偿款的使用与管理、村级债权债务等项目专项审计。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e阳光行动”,将党务、村务、财务和各项政策服务通过微信推送方式进行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四、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提高农村各类要素的配置利用效率。深化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集体农场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的标准体系、退地农民的社保体系和土地权益保障制度。巩固深化股权固化改革成果,逐步规范完善合作社内部股权流转机制,实行股权静态管理,合理安排合作社内部收益分配。稳步扩大“政经分开”改革试点,建立农村社区公共开支财政合理承担机制,减轻村级负担,切实增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探索建立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运行管护机制,让农村居民享受更加均等的公益性服务。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