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打造耕地资源保护的“样板”工程

来源: 时间:2017-11-13 点击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泰州市大力践行新发展理念,建立完善“责任+激励、行政+市场”的耕地保护新机制,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建设“强富美高”江苏泰州新篇章构筑了坚实的资源基础。

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激励、行政+市场”耕地保护“双+”机制,出台了《泰州市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给予通报表扬或资金奖补,全市上下形成了工作同责、目标同向的“一体化”耕地和生态保护责任体系。

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市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75.04万亩(其中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12.29万亩),将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作为土地审批、卫片执法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划、建、管、护、补”长效机制,做到“管得住”“建得好”“守得牢”。

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新突破。建立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新机制,构建“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内调剂为辅”新格局,实现泰州市域范围内耕地占补自求平衡的重大突破。树立“土地整治+”理念,将土地整治工作融入里下河生态经济试验区建设中,突出区域特色,实施差别化土地综合整治激励政策,在保护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村庄基础上,有序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2013年以来,全市共完成耕地占补平衡新增耕地66450亩,增减挂钩新增耕地18860亩。将土地整治与廉政建设有机融合,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出台《泰州市实施土地整治廉政风险防控规定》。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5年,泰州抓住中央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契机,向国家发改委提出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方案,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将全市约200万亩中低产田全面建设成高标准农田,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准,成为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首批两个试点之一(泰州是唯一地级市试点)。全市已累计建成高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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