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步入快车道
近期,宿迁市政府五届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投资渠道、建设标准、管理机制、验收方式等方面都进行了重大调整,积极推进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步入快车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加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由市农开部门负责牵头,全盘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是扩大投资渠道。整合发改委、农开、农委、水利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凝聚合力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领域、多渠道投入,确保宿迁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是提高投资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由现行的每亩1500元提高到每亩2500元,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农委等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一按照每亩2500元标准执行,除上级部门财政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投资,保障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全面配套到位。
四是创新管理模式。各项目区乡镇、街道成立指挥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分管负责同志人副指挥长,由指挥部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实施项目,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并通过上级检查验收。同时,鼓励采用“全托管”或“先流转、后建设”等方式,推进土地流转,实现耕地适度规模经营。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