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强村聚民心 如皋市推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来源: 时间:2017-12-05 点击数:

    近日,由财政投资240万元、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建成莲藕池塘围坝1000余亩的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平园池村,成功入围第四届“江苏最美乡村”。
    自2016年被确定为财政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市)以来,如皋市积极探索试点工作机制,试点工作成果明显,一方面形成了试点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整体联动、过程控制等,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形成了试点工作配套制度。制定了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验收等办法,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资金和人员双安全。此外还形成试点项目实施机制。目前开展试点工作的30个村中,10个村已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共流转土地9128亩,村均集体经营面积达到912亩;17个村实施物业发展项目建设,累计建设标准厂房9794平方米、门面房2870平方米、库房1469平方米,购置门面房415平方米;3个村提供服务项目。
    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的关键是村民将土地入股到土地股份合作社。我市10个试点村以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由村集体实施统一经营,建立包种、包产、包收益的运作方式,用项目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建设仓储、烘干等配套设施,实现农业全程机械化,有效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
    如皋市积极推动,促进建立试点机制。以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的江安镇曹杜村为例,该村建立增收保底机制,通过土地粮食种植、农机具服务、烘干设备利用等途径,确保村集体每年保底收入15万元以上;建立收入分配机制,村集体每年增收的30%用于入股土地的分红,在分包经营者奖赔责任制中完成保底净收益以上的部分,70%奖励给经营者,30%留给集体,对经营出现亏损,也按照相应的比例由经营者和集体分别承担;建立用工机制,用工以入股农户为主,保障入股农户的收入不断增加。
    促进村级集体和农民增收是推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出发点。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例,村集体实行“统供统收”,通过统一采购种子、化肥、农药降低农资成本,通过统一耕种、收割、用工、培管降低生产成本,通过仓储、烘干设施等降低经营成本,有力地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通过集体规模经营一方面增加农民土地收入,同时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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