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发出全市首份农药经营许可证
4月2日,射阳县农委将32092420001号《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给了射阳县新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由此拉开了全市农药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序幕。
自去年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射阳县农委高度重视,始终把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规范化实施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制订发布了《关于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切实加强全县农药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射阳县农委行政许可事项现场勘查组的通知》等文件,切实规范农药经营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提高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认真梳理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在射阳日报和农业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并召开农技中心主任和委属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对全县范围内正在经营的农药单位(个人)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顺利进行;四是举办农药经营人员业务培训班,分批组织经营户参加农药经营许可知识和农药运用知识的学习培训,认真编排课程计划,邀请专家授课,打足培训时间,为农药经营者申报许可创造条件。五是及时成立射阳县农委农药经营许可现场勘查组,对窗口初审通过的企业进行现场勘查。
据了解,射阳县农委在收到射阳县新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药经营许可的网上申请后,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在通过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并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组织勘查组专家对该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展示分区、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经营人员的技术素质等分别进行了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两次现场核查,核查人员一致认为,射阳县新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软硬件条件已经符合《江苏省农药经营许可技术审查规范(暂行)》的要求。一致同意向申请人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颁发,为今后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也将进一步促进射阳县农药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