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平园池村:因势利导,创建农民综合社

来源: 时间:2018-05-03 点击数:

    随着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农民不愿种田、种不了田的问题日渐突出,绝大多数农民要求把承包地交给村集体经营。如皋市平园池村因势利导,创建农民综合社,构建独立法人平台,统一整合全村资源,实现了“四个全覆盖”:
    一、农户全覆盖。本着自愿原则,全村997户农户都加入新组建的超然果蔬农地股份合作社,即综合社,参加选举代表,召开成立大会,履行了入社与土地入股手续,使得农民综合社成员覆盖全村农户。通过选举,综合社理事会由村“两委”成员兼任,村书记兼任理事长;监事会由村监委会成员兼任,村监委会主任兼任监事长。
    二、土地全覆盖。综合社按照“逐步开发、分批流转”原则接收土地,农户按照“预先告知、到时服从”原则及时流出土地,全村农户都签订了土地入股综合社合同,使得综合社经营覆盖全村土地。目前,综合社已经接收流转3465.75亩,占全村耕地90%以上。
    三、服务全覆盖。综合社创建以来,通过争取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土地规模经营的设施条件,把接收的入股土地,规模化地流转给了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1个家庭农场以及15户种养大户,组建平园池村劳务合作社,为这些新型农业主体提供劳务服务。综合社服务覆盖全村农业经营主体,农村“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已由村集体统一服务、农户分户经营,演变为村综合社统一服务、新型农业主体分户经营,打造了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制机制。
    四、受益全覆盖。2014年,我村已通过清产核资、界定成员、折股量化、制订章程,实行了社区股份制改革,并将这改革成果融入了综合社。全村农户以土地股、人口股参加综合社年度分配,综合社盈余按照60%分给成员,其余留作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实现经营收益全村农户共享。
    综合社的创建,形成了具有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便于村集体以独立的经济法人对内对外开展经营业务,也为统筹整合村域资源、规划实施项目开发、争取财政扶持资金、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对接农产品市场、服务新型农业主体等,提供了一个全村农民自己的生产经营管理实施主体。使农民合作社真正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成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成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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