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多措并举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来源: 时间:2018-09-19 点击数:

    近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我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和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为巩固前期工作成效,努力化解风险隐患,江宁从应急响应、禁运管理、全面排查、安全管理、信息报送、联防联动、宣传教育等七大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我区非洲猪瘟防范工作。
    一是迅速进入应急状态。成立由各动防指成员单位参加的应急预备队,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联络畅通,全面开展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调试与使用培训工作,确保拿得出、用得上、派用场。
    二是严格执行禁运和调运管理。严禁从浙江省及我省连云港市、河南省郑州市调运生猪和生猪产品,暂停从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调运生猪和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严格执行从风险区(北京、河北、天津、内蒙古、甘肃、新疆、新疆兵团)调运生猪落地报告制度。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外调生猪暂时实行调入前报告备案制度。对来自高风险区的生猪及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要立即扣押,做无害化处理。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品质检验工作,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立即报告,果断处置,边采样送检、边隔离限制移动。各生猪养殖、屠宰、经营单位需严格落实外埠入宁生猪及产品指定通道制度,加强对运载工具的消毒。
    三是持续开展全面排查工作。以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场所、肉类交易市场以及肉类冷藏场所等为重点,继续开展全面排查活动。增加排查的频次,做到场场到,户户到。同时,对前期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及防控薄弱环节要重点加强监控。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对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要第一时间处置,采取隔离、扑杀、消毒等处置措施,并逐级快报到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是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对养猪场户的技术指导,向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场所等单位发放《非洲猪瘟预警告知书》、非洲猪瘟宣传图册等科学防疫相关资料。指导生猪养殖场户加强封闭管理,结合“夏防”行动强化消毒灭源,严控人员和车辆进入生产区,对确需进入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流程;对确需进入的饲料运输车辆等,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严禁带猪的装猪车进场收猪。同时要迅速开展猪场使用餐厨泔水喂猪和在垃圾场养猪行为的排查,一经发现,按照《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排查与处置情况请尽快报至区动防指办。严格辖区内兽医实验室等相关场所生物安全管理,除农业农村部指定实验室外,严禁任何科研院所、养殖主体、第三方检测机构及类似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实验活动,严禁开展非洲猪瘟疫苗研发等活动,严禁开展病原分离活动。
    五是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在继续实行排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基础上,要求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场等单位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主动向所在街道兽医部门报告情况。养殖场户、屠宰企业报告每天生猪死亡数量及原因;无害化处理场报告处理病死猪数量。对生猪异常死亡或死亡数量发生异常变化的,要迅速组织调查。对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疫情或不明原因生猪、野猪异常死亡的,要第一时间处置,区级动物疫控机构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报告所在地兽医主管部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疫情信息。
    六是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切实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认真执行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预案有关职责分工,恪尽职守,分工协作。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突发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要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紧急组织调拔应急防疫物资,组织对扑疫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等。要强化野外巡护,加强对野猪的观察,发现异常死亡的,要采取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疑似病例按规定采样送检。宣传部门负责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监控,科学引导舆论。财政部门负责根据疫情扑杀、消毒、封锁等处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调度资金,简化采购程序,支持疫区综合防控措施的有力有序推进。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疫情处置、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商、食药部门负责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门店、加工企业、经营企业、餐饮单位经营、加工、贮藏、运输、购销猪肉及其产品的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运输工具的监督、检查和登记。商务部门负责加强市场畜禽产品的供应和储备管理,适时组织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发改、市容、民政、卫计、环保负责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和应急准备工作。
    七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科学引导舆论,做好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养殖场户充分认识非洲猪瘟对养殖业的危害,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强化生物安全管理意识。要加强对科普知识的宣传,针对广大消费者的疑虑和关切,广泛宣传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传染人,通过检疫检验的猪肉经过高温加工可放心食用等方面的知识,消除消费者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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